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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主體有哪些

刑事訴訟 閱讀(1.18W)

刑事訴訟關係主體
1、國家機關: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
2、當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被告;
訴訟幫助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3、其他訴訟參與人:證人、鑑定人、勘驗人員、翻譯人員。

刑事訴訟主體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訴訟參與人對於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