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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有罪辯護二審無罪辯護可以嗎?

刑事訴訟 閱讀(2W)

一、一審有罪辯護二審無罪辯護可以嗎?

一審有罪辯護二審無罪辯護可以嗎?

應當根據實際處理,能否變,主要依據事實和情節等。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及事實,一審判決沒有原則錯誤,一般不會變。刑事案件一審無罪辯護,二審有罪辯護結果有可能會變化,具體要結合實際案情,是否認罪、有無從輕、減輕處罰情節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二、無罪辯護

1,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和其辯護人(由被告人決定,辯護人只能提供法律建議或意見)根據案情可以作有罪或無罪辯護.

2,無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和其代理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作無罪的辯解,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援,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被告人勝訴被判決無罪.

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被告人無權看),會勸說被告人做有罪辯護.

3,有罪辯護是指被告人及其律師在庭審中為被告人做有罪但是罪輕的辯護.結果當然是被判決有罪,但是,罪刑可能會從輕或減輕.

4,粗看上去無罪辯護比較好,但是,實際上在多數情況下有罪辯護對當事人更有利,這是具體案件具體分析的結果,也是控辨雙方博弈的結果.

5,在美國控辨雙方為了獲取各自的利益,避免風險經常達成合法的訴辨交易,讓罪犯承認罪行,控方降低控訴刑罰.因為任何國家的審判法官都不能超越控方的訴求,自己加重刑罰.

6,有罪或無罪的辯護也是一種博弈,正常情況下,被告人供認證據確鑿或比較難辯解的罪刑,法官可以酌情在法定刑區間內從輕處罰.如果罪行確鑿,被告人還一味辯解,肯定會被重判,被認為認罪態度惡劣.所以,不能說有罪辯護比無罪辯護不利。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辯護人的辯護情況,應當首先與當事人進行協商來進行認定,如果犯罪事實不成立的,則可以進行無罪辯護,如果犯罪事實成立的,則只能進行有罪辯護,另外對於已經進行了無罪辯護的,後期是不可以再進行有罪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