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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能否缺席判決?

刑事訴訟 閱讀(2.31W)

一、刑事案件能否缺席判決

刑事案件能否缺席判決?

對於刑事案件,必須被告人到庭參加審判,是不能缺席判決的。而民事案件有的不能缺席判決。《民訴意見》112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須到庭,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適用拘傳。

對於刑事案件,可以分為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不管是什麼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不可缺少的訴訟主體。

二、中國刑事案件追訴期是多久

我國《刑法》中的時效,是追訴時效,指對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內,司法機關有權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追訴期限的具體規定為: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5年。

2、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10年。

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期限為15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期限為20年

5、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

在以下情況下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1、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