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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刑事立案 閱讀(8.54K)

一、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其標準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 之一【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

【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資訊罪】: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資訊,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資訊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正常的社會秩序。

2、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是指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

二、本罪與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區別

1、侵犯的客體不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投放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投放的物質屬性不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所投放的是不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原體等危險屬性的物質、投放危險物質罪所投放的必須是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原體等物質

3、故意的內容不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是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故意內容的、投放危險物質罪則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為故意內容的。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是指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是指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三、本罪與投放危險物質罪的區別在於:

1、侵犯的客體不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公共秩序、投放危險物質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

2、投放的物質屬性不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所投放的是不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原體等危險屬性的物質、投放危險物質罪所投放的必須是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原體等物質;

3、故意的內容不同。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是以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為故意內容的、投放危險物質罪則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為故意內容的。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實施了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並且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治安的人才能立案進行審理,假如沒有嚴重擾亂社會公共治安的話就不能按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進行處罰。小編覺得像這種在網上隨便散佈危險謠言的特別可恥,頂著匿名在網上為所欲為,還是希望大家為了好玩就輕易散佈謠言,後果還是挺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