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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刑事裁定可以上訴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閱讀(3.21W)
哪些刑事裁定可以上訴
律師解析:下列刑事裁定可以上訴:
1、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定;
2、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進行上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