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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離婚應該如何處理?

家事糾紛 閱讀(1.58W)

精神病離婚應該如何處理?

精神病離婚應該如何處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明確規定,患有婚內疾病的人不得結婚。如果他們已經結婚,他們應該被視為無效的婚姻。如何處理與精神病人離婚?中國《婚姻法》規定,男女雙方提出離婚的,可以由有關部門直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提起離婚訴訟。提起訴訟可以由當事人親自進行,也可以由代理人進行。

我國法律總則規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人的職權範圍內,以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當事人應當約定,自行進行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受代理。要求離婚的訴訟必須是婚姻關係的當事人,而且必須是當事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其他人不得代表婚姻關係的當事人提起離婚訴訟。法律規定,法院有權指定代理人蔘加民事訴訟,但不得違反法律禁止代理的強制性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能夠進行與其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他民事活動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