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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實刑能改判緩刑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9W)

一、一審實刑能改判緩刑嗎

一審實刑能改判緩刑嗎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不服第一審判決的上訴、抗訴案件,經過審理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應當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的,應當改判;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楚或者證據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實後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原審人民法院對於依照前款第三項規定發回重新審判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提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得再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審確實有錯的,二審是可以改判緩刑的。

首先關於一審和二審我們需要知道的是,對一起案件第一次下達判決的就是一審,而對於一審的判決有異議的話就可以提起上訴進行二審,二審中可以推翻一審的判決重新宣判,也可以繼續維持一審的判決不變。也就是說如果某案件在一審中判了實刑,在二審中重新審判後還是有可能改判成緩刑的。

然後我們需要了解一下判緩刑的條件有哪些?根據國家刑法規定,判處拘役(時間大於一個月小於六個月,數罪併罰不能長於一年)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物件可以適用緩刑;另外如果刑罰物件有了明確的悔改現象,即使不被關押也不會再對社會造成危害,那麼也可以適用緩刑;但必須注意的是,對於犯罪一次以上受到處罰後繼續犯罪的相關累犯,就算符合刑期條件,也不能適用緩刑。

所以總結來說,一審實刑能不能改判緩刑呢?答案是有可能的,但是能不能改判成功是要結合案件情況和犯人情況來決定的。國家設立緩刑機制是給犯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所以如果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較輕、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較小,並且本人已經對自己的犯罪行為有了深刻的認識和悔改表現,那麼實刑改判緩刑是有很大可能的。但如果如果是性質非常惡劣的案件、犯罪手段殘忍並對社會造成了較大的危害,那麼實刑改判緩刑是不可能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分子在緩刑的考驗期間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規、在規定時間內到有關部門報道、或者去外地前要及時報告等。

根據國家刑法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在原判決的基礎上不少於兩個月但不長於一年;而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在原判決的基礎上不少於一年但不長於五年。另外,緩刑的考驗期限是從判決生效那天開始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