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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累犯的該如何進行處罰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於所有累犯,均應從重處罰,對於累犯,不得適用緩刑,累犯不得假釋。實踐中,受過刑罰處罰的大多數犯罪分子能夠改惡從善,但是也有少數受過刑罰處罰的犯罪分子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嚴重危害社會。因此對累犯從嚴處罰,是當今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構成累犯的該如何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