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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的型別有哪些?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2W)

信用卡詐騙的型別有哪些?

在現如今的社會,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信用卡逐漸取代大額現金成為一種新型的儲存手段,但是隨之而來的信用卡詐騙問題令人擔憂,尤其是一旦丟失信用卡或者信用卡被盜等情況,因此我們應該去充分了解信用卡詐騙的型別有哪些,降低我們在日常生活中被詐騙的可能性。

刑法第19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並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根據《決定》第十四條規定,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行為人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第十四條第一款(一)、(二)、(三)項規定的行為,詐騙數額在5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或者明知無力償還,透支數額超過信用卡准許透支的數額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髮卡銀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仍不歸還的行為。惡意透支5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惡意透支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惡意透支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持卡人在銀行交納保證金的,其惡意透支數額以超出保證金的數額計算。

現如今信用卡在城市中的使用愈加普遍,為了方便攜帶大金額的現金,我們幾乎每天都會隨身放置信用卡,但是詐騙犯也越來越多,所以我們必須瞭解信用卡詐騙的型別,避免在信用卡丟失或者被偷等情況下不知道如何處理去減少我們的經濟損失,更好的去保障我們的信用卡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