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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可不可以管制和拘役?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31W)

一、輕傷二級可不可以管制和拘役?

輕傷二級可不可以管制和拘役?

致使他人受了輕傷二級的犯罪分子是有可能會被判處管制或者是拘役的,一般來說達成和解協議的人身損害案件,如果情節輕微法院就有可能會判處此兩種處罰。

法律依據:

1、《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2、《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輕傷二級已立案派出所一般怎麼處理

輕傷二級公安機關已經立案的,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收集犯罪證據後,如果證據充分、犯罪事實清楚的,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到檢察院。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製作起訴意見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連同全部案卷材料、證據,以及辯護律師提出的意見,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雖然致使他人受了輕傷二級損害的行為已經涉嫌犯了故意傷害罪,但是實際上,輕傷二級並不是十分嚴重的傷情,故此受害者是可以採取和解、調解等方式來處理故意侵權糾紛的,若是採取此兩種辦法也就不能解決的,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