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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對方過錯能判拘役管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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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輕傷二級對方過錯能判拘役管制嗎?

輕傷二級對方過錯能判拘役管制嗎?

1、輕傷二級對方過錯若是滿足相應的條件有可能會被判拘役或者是管制,輕傷二級涉嫌犯了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的規定,該罪名在量刑時並沒有考慮受害者是否存在過錯,而拘役或者是管制是故意傷害罪的其中一種量刑,具體的量刑由法院確定。

2、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輕傷賠償標準

1、在輕傷害案件中,法律對傷害賠償的標準並沒有具體規定,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2、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4、對於醫療費的問題,該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

侵權目的、犯罪行為實施過錯之中各方的實際情況等都是法院在量刑時可能會考慮的問題。故此若是致人受到了輕傷二級損害的公民被受害者起訴,被起訴者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也犯錯了,那麼在受到起訴狀副本時,可以在答辯狀之中闡述對方存在的過錯具體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