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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65W)

什麼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顧名思義,它所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那麼,究竟什麼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此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具體又有哪些呢?下面,請您隨我們本站小編來看看具體內容。

一、概念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個概括性的罪名,這類犯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客觀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它同侵犯人身權利的殺人罪、傷害罪以及侵犯財產的貪汙罪、盜竊罪等有顯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著造成不特定的多數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危險,其傷亡、損失的範圍和程度往往是難以預料的。因此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極大的一類犯罪。

二、犯罪構成

客體要件

該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產、生活安全。其本質特徵表現為不特定性,這類犯罪對其侵害的物件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後果,事前往往無法預料和控制。如果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所侵害的不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而只是特定的個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財產,則不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客觀要件

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各種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既可以表現為有作為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由於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為既包括已經造成損害後果的行為,也包括雖未造成嚴重後果,卻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為。因此,只要行為人的犯罪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構成犯罪。但是過失實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才構成犯罪。

主體要件

該罪主體多數為一般主體,少數為特殊主體構成。此外,該類犯罪中有的犯罪可以由單位構成,有的犯罪只能由單位構成。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成為該罪主體。

主觀要件

該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所謂故意,就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數人傷亡或者公私財產的重大損失,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本站關於什麼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法律解答,從上面內容可知,想要細緻瞭解危害公共安全罪,除了要妥善把握該罪的概念外,還要牢牢把握好該罪的構成要件。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個一個概括性罪名,確定該罪行為還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