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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6W)

一、刑法中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是以什麼標準量刑的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是以犯罪情節輕重為標準確定量刑標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資訊,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資訊、知情人員的範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資訊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資訊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洩露該資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買入或者賣出證券,或者洩露內幕資訊使他人買入或者賣出證券,成交額累計在50萬元以上的;

2、買入或者賣出期貨合約,或者洩露內幕訊息使他人買入或者賣出期貨合約,佔用保證金數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累計在15萬元以上的;

4、多次進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的;

5、致使交易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的;

6、有其他嚴重情節或造成惡劣影響的。

其實也不僅是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所有的犯罪行為都是以犯罪情節確定量刑標準的。在洩露內幕資訊案件中,對情節輕重的認定標準要根據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和對證券交易造成的影響,綜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