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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與詐騙區別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47W)

集資詐騙與詐騙區別是什麼

我們知道,詐騙和集資詐騙都坑害了很多的人,都是國家嚴厲打擊的犯罪行為,要接受法律的懲罰的。對於這兩種犯罪行為,很多的人都有一些疑惑來進行區分。那麼,集資詐騙與詐騙區別是什麼?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一起來了解下具體的內容吧。

一、詐騙與集資詐騙侵犯的客體不同

前罪侵犯的客體則是單一客體,即公私財物的所有權;而後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侵犯了國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二、詐騙與集資詐騙侵犯的物件不同

前罪侵犯的物件是某一特定人或單位的公私財物;而後罪侵犯的物件則是社會不特定公眾或單位的資金。

三、詐騙與集資詐騙客觀方面不同

前罪雖是公開進行詐騙活動但行為人一般在較小的範圍內對某一特定的人或單位,採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進行;而後罪則是採用大張旗鼓、規模較大、公開的方式,有的甚至運用新聞媒體大造輿論,並以高回報、高利率為誘餌,以便讓更多的公眾或單位上當受騙。

四、詐騙與集資詐騙詐騙數額不同

前罪的數額一般都比後罪的數額小,從而兩罪的起刑點有較大的差異,前罪的起刑點比後罪的起刑點低。

根據《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 》的規定: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2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而詐騙罪中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五、詐騙與集資詐騙犯罪主體不同

前罪的主體只能是自然人,屬於單一主體;而後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屬於複雜主體。

詐騙與集資詐騙有著較大的區別,集資詐騙其實也是詐騙的一種,不過它的範圍較窄。詐騙金額如果達到三千以上就可以立案,但集資詐騙的立案標準金額較高,個人犯罪的立案金額為十萬,單位犯罪的立案金額為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