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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敲詐勒索罪數額標準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08W)

相信大家都應該知道對於一些財產型的犯罪,往往在定罪或處罰的時候都是根據具體犯罪的數額判定的。而我國規定各省、市、自治區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發展的狀況來制定相關犯罪的數額標準。今天,我們就主要來看看瀋陽地區敲詐勒索罪數額標準是怎樣的吧。

瀋陽敲詐勒索罪數額標準是什麼

一、瀋陽敲詐勒索罪數額標準是什麼

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如下:

1、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2千元至5千元為起點;

2、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3萬元至10萬元為起點。

3、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30萬元至50萬元為起點。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具體數額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因此,敲詐勒索罪一般的立案金額為2000元-5000元以上。

二、敲詐勒索罪與招搖撞騙罪的界限

在實踐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員、海關緝查人員、工商管理人員以及稅務人員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敲詐他人錢財,似乎與招搖撞騙罪相同,實則構成敲詐勒索罪。這兩種犯罪的主要區別是:

1、行為特徵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為特徵,完全以假象矇蔽被害人;敲詐勒索行為雖然也可能含有欺騙的成份,但卻以威脅或要挾為特徵。

2、造成被害人交出財物的心理狀態不同。在招搖撞騙罪中,被害人在受騙後,“自願”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合法權益;而敲詐勒索行為則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懼,出於無奈,被迫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財產性利益。

3、獲取利益的範圍不同。招搖撞騙罪所獲取利益範圍比較廣泛,既包括財物或財產性利益,又包括非財產性利益,如騙取某種職稱或職務,政治待遇或榮譽稱號等;敲詐勒索罪所獲取的僅限於財物。

4、侵犯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社會管理秩序;敲詐勒索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綜上,在瀋陽乃至整個遼寧地區,敲詐勒索罪數額較大的標準為2000元以上,數額巨大標準為30000元以上,而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則為300000元以上。相信這與其他地區關於敲詐勒索罪數額標準的規定是有所差異的。本站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