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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怎麼處理輕傷二級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95W)

致人輕傷二級,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院怎麼處理輕傷二級

構成輕傷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201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3]14號2013年12月23日釋出2014年1月1日實施)規定如下,

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故意傷害致一人輕傷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故意傷害致一人重傷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