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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取保候審多久能到檢察院

取保候審 閱讀(2.63W)

一、輕傷二級取保候審多久能到檢察院

輕傷二級取保候審多久能到檢察院

輕傷二級取保候審多久能到檢察院是不確定的。

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期間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 ,期限不超過十二個月。

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止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

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取保候審最長在十二個月案件就可宣判完畢。至於什麼時間到檢察院在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

二、取保候審大概多長時間

申請取保候審要多少時間沒有具體規定,一般是在申請七天內決定是否准許,而取保候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三、取保候審的程式如何進行

(一)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犯罪嫌疑人聘請的律師,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二)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三)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綜上所述,針對輕傷二級取保候審多久能到檢察院的這個問題,答案很明顯,雖然取保候審的話一年後案件就可宣判完畢,但是,至於多久能到檢察院是沒有具體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