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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聚眾鬥毆罪 | 聚眾鬥毆罪量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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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聚眾鬥毆罪 聚眾鬥毆罪量刑是什麼

現實生活中,大家應該都看到過一群青年人在街頭打群架的情況,這樣的行為其實如果再嚴重一些的話,那麼就是會被認定為聚眾鬥毆罪的,此時就要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對於聚眾鬥毆罪來說,可能很多人瞭解的不多,那麼到底什麼是聚眾鬥毆罪呢?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是聚眾鬥毆罪

(一)聚眾鬥毆罪的概念

聚眾鬥毆罪,是指為了報復他人、爭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糾集眾人成幫給夥地互相進行毆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二)聚眾鬥毆罪的構成特徵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聚眾鬥毆犯罪往往同時會造成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權利受到侵害的結果。但是,其所侵犯的主要不是特定的個人或者特定的公私財物,而是用聚眾鬥毆行為向整個社會挑戰,從而形成對整個社會秩序的嚴重威脅。

2、客觀要件。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糾集眾人結夥毆鬥的行為。聚眾鬥毆主要是指出於私仇、爭霸或者其他不正當目的而成夥結幫地毆鬥。聚眾,一般是指人數眾多,至少不得少於3人;鬥毆,主要是指的採用暴力相互搏鬥,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別。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但並非所有參加聚眾鬥毆者均構成本罪。只有聚眾鬥毆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才能構成本罪主體。所謂首要分子,是指在聚眾鬥毆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其他積極參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眾鬥毆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對於一般參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追究行政責任,不能構成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動機,一般不是完全為了某種個人的利害衝突,也不是單純為了取得某種物質利益,而是公然藐視國家的法紀和社會公德,企圖通過實施聚眾鬥毆活動來尋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種卑鄙慾念的滿足。行為人在思想上已經喪失了道德觀念和法制觀念,是非榮辱標準已被顛倒。這種公然藐視社會公德和國家法紀的心理狀態,是聚眾鬥毆犯罪故意的最明顯的特點。

二、聚眾鬥毆罪量刑

聚眾鬥毆罪怎麼判?根據我國刑法,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刑法關於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應該知道聚眾鬥毆行為其實與一般的打群架很相似,但一種構成了犯罪,而另一種則僅僅是違反治安管理規定,自然法律中做出的處罰就是不一樣的。而通常被認定構成聚眾鬥毆罪的,也只是對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進行處罰。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