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犯襲警罪一般拘留多久才能見面?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31W)

一、犯襲警罪一般拘留多久才能見面?

犯襲警罪一般拘留多久才能見面?

襲警屬於一般行政違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襲警構成妨害公務罪的,一般拘留14到37天。提起公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襲警罪立案標準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四款【襲警罪】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槍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駕駛機動車撞擊等手段,嚴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襲警罪是指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嚴重危害行為。

襲警行為構成妨礙公務罪時,拘留14~37天。襲警行為表現為暴力抗法行為,造成執法警察輕傷或者輕微傷,其暴力行為是主觀故意而為之的,需要按照妨礙公務罪處罰;若其行為不是有意造成警察受傷的,一般不以襲警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