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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過失犯罪的處罰原則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9.23K)

一、對過失犯罪的處罰原則是什麼?

對過失犯罪的處罰原則是什麼?

在處罰上,鑑於過失犯罪的主觀惡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對過失犯罪的處罰比對故意犯罪的處罰規定得輕。過失犯罪負刑事責任的根據行為人本來應該也能夠正確地認識一定的行為與危害社會的結果之間的聯絡,進而正確選擇自己的行為,避免危害社會的結果的發生,但他卻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採取了極不負責的態度,從而以自己的行為造成了危害社會的結果,因此,國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過失犯罪的行為人對自己嚴重不負責任的態度支配之下的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二、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主體,是主觀上有罪過的、達到法定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實施了犯罪行為、發生了犯罪結果的自然人或者單位。犯罪主體主觀上的心理態度,既可能是過失心理態度,也可能是故意心理態度。

2、犯罪行為,是犯罪主體在主觀罪過支配下實施了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種犯罪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犯罪行為和過於自信犯罪行為,這種犯罪行為對犯罪結果的發生起著決定性的直接的作用,犯罪主體對犯罪行為既可以是過失的心理態度,也可能是故意的心理態度。

3、犯罪結果,是犯罪主體實施的犯罪行為所發生的危害社會的犯罪結果。這種犯罪結果必須是實際發生的嚴重侵犯了刑法保護的社會關係的直接或主要的犯罪結果,既包括物質結果,也包括非物質結果。犯罪主體對發生的這種犯罪結果是過失的心理態度。只有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的行為,才可以構成過失犯罪,缺少其中任何一件條件的行為都不能構成過失犯罪。

綜上所述,在犯罪主觀表現上,可以分為過失犯罪和故意犯罪,在刑事處罰原則上,對過失犯罪是要從輕處理的。認定過失犯罪要看是否符合構成要件,在行為上應當是嫌疑人出於疏忽大意導致犯罪結果的發生,其本身並不是故意從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