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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盜竊爆炸物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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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盜竊爆炸物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中國對盜竊爆炸物罪的量刑標準

依照法律規定,犯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質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數量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

(二)盜竊、搶奪軍用槍支的;

(三)盜竊、搶奪手榴彈的;

(四)盜竊、搶奪爆炸裝置,危害嚴重的;

(五)達到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並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盜竊爆炸物罪的立案標準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定罪處罰:

(一)盜竊、搶奪以火藥為動力的發射槍彈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

(二)盜竊、搶奪軍用子彈十發以上、氣槍鉛彈五百發以上或者其他非軍用子彈一百發以上的;

(三)盜竊、搶奪爆炸裝置的;

(四)盜竊、搶奪炸藥、發射藥、黑火藥一千克以上或者煙火藥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五)雖未達到上述最低數量標準,但具有造成嚴重後果等其他惡劣情節的。

三、該罪如何認定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與違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偷竊少量彈藥、爆炸物行為是有原則區別的,偷竊少量公私財物的行為,是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進行處罰。對於個人竊取少量彈藥、雷管、導火索等爆炸物,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不認為是犯罪。對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盜竊槍支、彈藥、爆炸物,情節不嚴重的,一般可不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罪與盜竊罪的界限

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物的行為。盜竊爆炸物罪與盜竊罪的相同點是:

(1)犯罪的主體相同,都是一般主體;

(2)犯罪的主觀要件相同,都只能由故意而不能由過失構成;

(3)犯罪的行為方式相同,都是祕密竊取。

盜竊爆炸物罪與盜竊罪的區別是:

(1)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主要是公共安全,後者侵犯的主要是財產所有權;

(2)犯罪物件不同,作為前者犯罪物件的爆炸物是國家嚴格控制管理的危險物品,不是一般商品、財物,而後者的犯罪物件泛指一切公私財物。因此,從廣義上說,後者犯罪物件包括前者的犯罪物件,但是立法者強調前者的特殊性質,一旦被他人非法取得,就會威脅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需要加以特殊保護,因而把它從一般盜竊罪中分離出來,單獨規定罪名和法定刑,予以特殊保護。

祕密盜取爆炸物或公然搶奪爆炸物,都會嚴重的危及到人民群眾的人身與財產安全,類似手榴彈、地雷、炸彈、火藥等都算是爆炸物的範圍內。結合法律規定,犯案人會結合其涉案的物品數量來立案和量刑,一般量刑範圍在3到10年有期徒刑,如果情節極其惡劣,將會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