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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傳銷非法集資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1.81W)

關於傳銷非法集資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傳銷和非法集資相信大家一定都聽說過,這兩種違法犯罪行為,在我們身邊是十分常見的,相信一些朋友也可能曾經涉及到傳銷或者是非法集資中,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而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的關係往往又是能夠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的,因為傳銷她本身具有廣告效應而非法集資有需要廣闊的犯罪面,關於傳銷非法集資同時出現的現象也越來越多

一、《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1、有很多傳銷是以傳銷形式進行的非法集資,而非法集資則是這類傳銷的隱形目的,可怕的是,目前二者正呈現一種融合性的趨勢,對社會的危害也成幾何倍數增加。當然,傳銷和非法集資都具有各自的特點,傳統傳銷實施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而單就非法集資來講並不涉及明顯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此外,一部分傳銷是專門拉人頭的,這是一種非常常見的傳銷形式,非法集資則沒有。

2、有些傳銷組織會以這種簡單的區別作為藉口來開脫自己,進而混淆概念,擾亂視聽。在此筆者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隨著時代的變遷,傳銷活動早已不是大眾所熟知的那種傳統形式,它像病毒一樣,會產生新的變種。其中與非法集資最為緊密的,非金融傳銷莫屬,以私募股權、投資入股、發展渠道商、紅包互贈等為名義的金融傳銷往往夾雜著涉眾型非法集資,甚至包括愛心互助等小金額金融投資遊戲等。

3、傳銷有自己的一些顯著特點,最大的一個就是它的組織結構是金字塔型的,非法集資雖然也有這種特徵,但是不明顯。有的時候非法集資就是都是層面狀的。另外傳銷它是有精神控制和人身控制。而非法集資來講,沒有很明顯的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

二、哪些行為構成組織傳銷罪

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髮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髮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通過以下行為來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嚴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和管理秩序的,構成組織傳銷罪: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髮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閱讀完了以上的法律條文和法律就是我們可以更好的發現關於傳銷非法集資之間的關係是非常密切的,因為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可以互相利用,從而達到傳銷和非法集資之家的各自目的,就能夠把傳銷和非法集資之間的犯罪面達到最廣,而作為普通民眾一定要注意傳銷和非法集資,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自身的法律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