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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法集資的資料宣傳要寫哪些內容?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2.79W)

關於非法集資的資料宣傳要寫哪些內容?

關於非法集資的資料宣傳要寫哪些內容?

一、非法集資的定義

非法集資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具體為: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是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

二、非法集資的主要表現形式

非法集資活動涉及內容廣,表現形式多樣,從目前案發情況看,主要包括債權、股權、商品營銷、生產經營等四大類。主要表現有以下幾種形式:

(一)借種植、養殖、專案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三)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

(四)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聯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六)利用民間“會”、“社”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

(七)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八)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簽訂商品經銷合同等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利用傳銷或祕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十一)利用網際網路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十二)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三、非法集資典型手法

第一種是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借國家支援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機構的政策,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以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第二種是非融資性擔保企業以開展擔保業務為名非法集資,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發售虛假的理財產品;二是虛構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擔保名義非法吸收資金。

第三種是打著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等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並在網上釋出銷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開發高新技術等資訊,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誘騙群眾向指定的個人賬戶匯入資金,然後關閉網站,攜款逃匿。

第四種是以“養老”的旗號吸收公眾存款。這類犯罪手法有兩個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資養老公寓、異地聯合安養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二是通過舉辦所謂的養生講座、免費體檢、免費旅遊、發放小禮品方式,引誘老年人投入資金。

第五種是以高價回購收藏品為名非法集資。以毫無價值或價格低廉的紀念幣、紀念鈔、郵票等所謂的收藏品為工具,聲稱有巨大升值空間,承諾在約定時間高價回購,引誘群眾購買,然後攜款潛逃。

第六種是假借P2P網路借貸名義非法集資,即套用網際網路金融創新概念,設立所謂P2P網路借貸平臺,以高利為誘餌,採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釋出虛假招標資訊等手段吸收公眾資金,然後突然關閉網站或攜款潛逃。

四、非法集資宣傳標語

(一)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二)珍惜一生血汗,遠離非法集資

(三)天上不會掉餡餅,一夜暴富是陷阱

(四)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自覺抵制非法集資

(五)抵制高息集資誘惑,理性選擇投資渠道

(六)樹立正確理財觀念,警惕非法集資陷阱

(七)你貪高利他圖本金

(八)高息融資恐難兌支

(九)珍惜一生血汗,遠離非法集資

(十)遠離非法集資,拒絕高利誘惑

(十一)貪高息、必被吸,血本無歸悔莫及

(十二)參與非法集資,法律不保護、政府不買單、風險自承擔

(十三)嚴厲打擊非法集資,促進經濟平穩發展,建設幸福和諧上饒

(十四)警惕以私募股權投資等名義、提供所謂高額回報的非法集資陷阱

(十五)警惕借種植、養殖、專案開發、莊園開發、生態環保投資等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綜合上面所說的,非法集資是屬於國家嚴厲打擊的行為,不僅是違法的行為,而且也使別人的財產安全受到了很大的威脅,因此,對於非法集資我們應該要好好的宣傳,避免更多的人上當受騙,看到此情況的及時的要舉報,這樣才能更好的維持一個國家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