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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現在什麼叫信用卡詐騙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8.61K)

在我國現在什麼叫信用卡詐騙

有的時候如果仔細分析一下現在的詐騙案件的話,會覺得生活當中的很多領域都已經發生過詐騙的這種情形了,而且有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嗅覺特別的靈敏,人們對於市場當中什麼物品的需求量大了,他們就會在此想盡辦法去騙別人。不過有些人可能是平時沒有接觸過信用卡,所以才不知道在我國現在什麼叫信用卡詐騙?

一、在我國現在什麼叫信用卡詐騙?

信用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規避信用卡詐騙,要牢記勿輕信手機資訊、保護好刷卡密碼、設定支付限額等防範要點。

常見的詐騙手段有簡訊通知“親切”指導、電話聯絡索要密碼、偽造網站誘人上當、製造信用卡被吞假象、演雙簧瞬間調包等。

二、信用卡詐騙行為方式

信用卡詐騙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具體表現為四種形式: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是信用卡詐騙罪的重要表現形式。偽造信用卡主要有兩種:一是完全模模擬實信用卡的質地、模式、版塊、圖樣以及磁條密碼等非法制造信用卡;二是在真實信用卡基礎上進行偽造,如在空白信用卡上輸入其它使用者的的真實資訊進行復制,或者在空白卡上輸入虛假資訊等。另外,還有一些行為也屬於偽造信用卡,如在原有信用卡上塗改、變造等。

行為人必須有使用偽造的信用卡的行為,才構成本罪。所謂“使用”,是指利用信用卡進行支付、消費、結算等行為。使用偽造的信用卡,可以是行為人自己偽造後使用,也可以是明知是他人偽造的信用卡而使用,如果行為人將偽造的信用卡出售或者單純偽造信用卡而沒有使用的,以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處理。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

作廢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原因而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據信用卡章程,可以導致信用卡作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第一,信用卡超過有效期限而自動失效;第二,持卡人在有效期內停止使用交回原發卡銀行而失效;第三,因信用卡掛失而失效。無論是持卡人還是非持卡人,明知是已經作廢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均以本罪論處。

使用塗改卡是不是使用作廢的信用卡?塗改卡按照有關規定,當然歸於無效,但塗改是在作廢的真實信用卡上塗改有關資訊的偽造行為,是信用卡絕對無效的原因。而作廢信用卡是真實信用卡因為法定原因歸於無效,並非自始無效。所以,使用塗改卡應屬於“使用偽造的信用卡”。

(三)冒用他人的信用卡

信用卡必須由持卡人本人使用是信用卡管理的國際性規則,根據這項規則,信用卡的使用權僅限於持卡人本人,不得轉借或轉讓。所謂“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指非持卡人未經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信用卡,進行信用卡業務內的購物、消費、提取現金等詐騙行為。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行為人必須有非法佔有的目的,這就將與借用親屬、朋友的信用卡等形式上的冒用行為區別開來。

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僅指冒用他人的合法信用卡,而不包括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如果行為人明知是偽造或者作廢的信用卡而冒用的,應屬於使用偽造的或者作廢的信用卡行為。

冒用信用卡不僅限於“持卡”冒用,也可以無卡冒用。如有的金融機構在網際網路上設定了信用卡網上帳戶,信用卡使用者可以進行電子商務併網上支付,網路金融結算系統為了保護使用者信用卡資訊的安全,給每一位使用者的信用卡設定了特殊的密碼,以防止信用卡資訊被他人惡意竊取和使用。這種措施雖然增強了使用者信用卡資訊的保密性,但密碼本身也可能被冒用或者被破譯,行為人通過破解的密碼,獲得他人信用卡資訊,進而佔有他人財產,本質是冒充他人身份的詐騙行為。因此,冒用使用者密碼進行網上信用卡支付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也應定為信用卡詐騙罪。

(四)惡意透支

所謂透支,是指持卡人在髮卡行帳戶上已經沒有資金或者資金不足的情況下,根據髮卡協議或者經銀行批准,允許其超過現有資金額度支取現金或者持卡消費的行為。透支實質上是銀行為客戶提供的短期信貸,透支功能也是信用卡區別於其它金融憑證的最明顯特徵。信用卡透支建立在持卡人良好的資信基礎之上,因此,透支人僅限於合法持卡人,非合法持卡人利用所持信用卡進行透支的,不能認定為信用卡透支。透支可分為善意透支和惡意透支。

實際上,什麼叫信用卡詐騙的這個問題是很好理解的,也就是詐騙的手段是通過信用卡進行的,無論是偽造信用卡還是惡意透支以及其他一些違反我國信用卡使用的規定的,其目的本來就是要非法佔有信用卡上面的消費額度,使用信用卡沒有計劃償還的這種心態,如果您平時根本就不和信用卡打交道的話,一般也不會遇到信用卡詐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