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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既遂一般判幾年?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7.07K)

危險物質指具有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儲存危險物質,構成犯罪的,根據《刑法》第125條的規定,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既遂一般判幾年?

情節嚴重是指:

1、非法儲存危險物質數量較多的。

2、多次非法儲存危險物質屢教不改的。

3、既買賣又儲存危險物質的。

4、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他人利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

5、出於實施其他犯罪目的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的。如果單位犯本罪,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上述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增設了非法制造、運輸、儲存、買賣危險物質罪。根據本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是指未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危險物質很有可能會造成人身健康,財產的威脅和傳染病的發生,這樣對社會治安是非常不好的,所以我國是不允許非法進行儲存危險物質的。一旦是需要儲存危險物質,需要向當地的衛生管理部門進行申請,找到專門的實驗室來進行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