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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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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在安全生產中,如果違反了安全生產相關法律,就要負法律責任。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體、行為人有過錯、違法行為以及損害後果。具體內容本站的小編接下來為大家進行詳細介紹。

一、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體

各級政府和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生產經營單λ、從業人員、中介機構等在安全生產法律關係中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是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體。

(二)行為人有過錯

《安全生產法》第4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如果行為人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行為存在過錯,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違法行為

安全生產中的違法行為包括積極的行為和消極的行為,《安全生產法》第16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四)損害後果

行為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不當行為應當造成對公共財產或私人財產的損害。當然,損害並不是以實際損害的發生為條件,如果行為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不當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也應依法給予處罰。

二、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形式

(一)行政責任

由《安全生產法》第1條規定可知安全生產法律制度的目的就是規範政府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為,由此決定了行政責任是安全生產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

《安全生產法》第77條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行為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

《安全生產法》第79條規定對中介機構Υ反安全生產法律規範的行為可以做出收違法所得、罰款、撤銷資格等行政處罰

(二)民事責任

《安全生產法》第44條規定在勞動合同應當載明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Σ害。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規定生產經營單λ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協議,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第48條規定因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三)刑事責任

由於在安全生產監管過程中經常有貪汙、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違法行為發生,因此加強對刑事責任的追究刻不容緩。

在看過了上面的內容和,我們能夠知道如果構成了上述相關要件即違反了安全生產法,那麼就要對其追究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相關法律。如果還有任何疑問,都可以在本站網站上進行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