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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毆打他人未遂違法嗎?

刑事犯罪辯護 閱讀(3.05W)

一、如果毆打他人未遂違法嗎

如果毆打他人未遂違法嗎?

打人未遂的,如果沒有造成損害的,並不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造成一定損害的,就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屬於違法的行為。如果造成輕傷及以上的,就觸犯了《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

1、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

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並不傷及人體的健康。當然,毆打行為不傷及人體的健康並非絕對,而只能是相對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臉腫的後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損傷。但這種行為都不屬於犯罪,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2、需要指出,有時毆打行為與傷害行為在外表形式及後果方面沒有什麼區別。

例如拳打腳踢,有時只造成輕微疼痛或一點表皮損傷、皮下出血,有時則可能造成傷害甚至死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甄別行為人的行為的性質呢?不能僅以後果為標準,則不能簡單地認為,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而沒有造成傷害的就是一般毆打行為。而應符合全案情況,考察主觀客觀各方面的因素,看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傷害他人,還是隻出於一般毆打的意圖而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司法實踐中尤其應當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腳造成後果的行為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毆打他人未遂的,即相當於沒有打到,這種情況肯定是不會被抓的,但是也要注意,輕微傷雖然不構成刑事犯罪,但是依舊是觸犯了《治安管理法》,可能會被拘留,如果構成輕微傷的,就可以判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