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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毆打他人治安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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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毆打他人治安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未成年人毆打他人治安處罰的標準是什麼?

未成年人打了人之後,如果違反法律規定,要收到拘留、罰款的處罰。如果對方傷得比較重構成了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構成故意傷害罪,當事人也需要依法承擔責任,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惡意毆打未成年人,違反了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治安處罰法》,導致輕傷以上的,觸犯刑法故意傷害罪,應該接受以上法律懲罰。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3、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未成年人打架鬥毆派出所如何處理?

派出所會安排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1、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未成年人打架鬥毆要處拘留或罰款,打架鬥毆的處理方法分為兩種情況,兩種情況的處罰結果不同,如果司法機構鑑定為輕微傷,可以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要求其賠償受害者的醫療費誤工費等。如果鑑定為輕傷,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