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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故意毆打他人治安處罰是什麼

治安管理 閱讀(5.35K)

一、未成年人故意毆打他人治安處罰

未成年人故意毆打他人治安處罰是什麼

未成年人故意毆打他人,會根據情節輕重受到不同程度的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但受其責任年齡限制,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不予處罰、責令管教。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第十二條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二、未成年人打架鬥毆派出所如何處理?

派出所會安排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來決定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1、如果鑑定是輕微傷,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十二條的規定對打人者進行治安處罰,並承擔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

2、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及以上,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若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不管是公訴還是自訴,都可以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醫療等費用。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綜上可知,未成年人故意毆打他人,會根據情節輕重受到不同程度的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但受其責任年齡限制,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從輕或減輕處罰,不滿十四周歲的不予處罰、責令監護人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