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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怎麼判刑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8W)
運送他人偷越國境罪怎麼判刑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是指違反出入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行為就構成了該罪名,有嚴格的罪名認定和處罰標準。
一、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是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二、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所謂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是指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過失地引起了被運送者重傷、死亡的結果的發生。如果運送者對所造成的被運送者重傷、死亡的結果持故意心理時,則應另定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與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實行並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
【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 多次實施運送行為或者運送人數眾多的;
(二) 所使用的船隻、車輛等交通工具不具備必要的安全條件,足以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四) 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在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中造成被運送人重傷、死亡,或者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