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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和死緩有哪些區別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47W)

無期徒刑和死緩有哪些區別

在刑事處罰當中,無期徒刑與死緩都是比較嚴重的處罰,通常針對的都是那些罪刑惡劣、人身危害性大的犯罪分子。由於這兩者都需要犯罪分子坐牢,因此現實中很多人並不是很清楚的區分他們。到底無期徒刑和死緩有哪些區別?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並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從刑種分類來說,死緩仍屬於生命刑,是我國特有的死刑執行制度,我國刑法規定,對於應該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而無期徒刑屬於自由刑,無期徒刑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是僅次於死刑的一種嚴厲的懲罰方法。無期徒刑與死緩的區別主要有:

1、在刑罰的變更上

(1)對於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有以下三種處理方法: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死刑。

(2)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罪服法、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立功表現的,可獲得減刑,由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也以實際服刑兩年為考驗期。這裡需要注意的是“可以”減為有期徒刑,而死緩兩年考驗期滿,如無故意犯罪,則是必須減刑。無期徒刑什麼意思。

2、在考驗期限的計算上

死緩兩年考驗期從生效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一般是終審判決書的日期起滿兩年;無期徒刑的“考驗期”(實際上在法條定義上是沒有所謂無期徒刑的考驗期的,但司法實踐中往往應用較多)一般是從入監之日起計算。

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只適用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死緩判決後兩年內無再犯罪的,不再執行死刑,一般轉為無期。

關於無期徒刑與死緩的區別,小編主要是從兩方面為大家做區分的,分別是考驗期限的計算上與刑罰的變更上,具體的內容大家不妨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如果您還想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律師,我們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耐心為您解答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