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窩藏贓物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09W)

一、窩藏贓物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窩藏贓物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窩藏贓物罪量刑標準是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來進行處理,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窩藏贓物罪認定本罪需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1、本罪與共同犯罪的區別

共同犯罪中負責窩藏、轉移、收購、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人與其他共同犯罪人有共謀,只是分工不同而已;二而本罪的行為人雖然明知子自己窩藏、轉移、收購、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但沒有與其他犯罪人事前通謀。如果行為人與其犯罪人事前有通謀,即按照分工不同來窩藏、轉移、收購、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話,就應對其按共同犯罪論處。

2、本罪中的窩藏行為與窩藏、包庇罪的窩藏行為的區別

二者的共同點在於都表現為一個“藏”字。但二者所藏的物件各不相同:本罪中的“窩藏”所藏的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窩藏、包庇罪中的“窩藏”,所藏的是犯罪人。

行為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行為是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贓物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或者代為銷售。由此可見,本罪的行為具有以下四種情形:

(1)窩藏贓物。這裡的窩藏贓物,是指提供藏匿贓物的場所。

(2)轉移贓物。這裡的轉移贓物,是指將贓物由一個地方移到另一個地方。

(3)收購贓物。這裡的收購贓物,是指為自己或者他人使用而購買贓物。

(4)代為銷售贓物。這裡的代為銷售贓物,是指為罪犯銷售贓物。

客體 窩藏、轉移、收購、銷售贓物罪的客體是贓物。這裡的贓物,是指因犯罪所取得的贓物。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有窩藏贓物這樣的一種行為,將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第312條當中所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來進行一定的處罰。但是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必須要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只有這樣的話才能夠對此進行刑事方面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