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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毒品罪量刑是怎樣的

毒品辯護 閱讀(1.24W)

窩藏毒品罪量刑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的立法精神,只要行為人涉及到了毒品犯罪的,無論數量多少都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就包括了窩藏毒品的行為。究竟刑法中規定的窩藏毒品罪量刑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你詳細介紹。

一、什麼是窩藏毒品罪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刑法第349條第1款),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而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的行為。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為毒品罪犯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當然必須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為,對此,我們認為,如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數量達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數量的,應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處罰、未達到數量的,可認定為本罪。

二、窩藏毒品罪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條文]

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三款 包庇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 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兩款罪,事先通謀的,以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窩藏毒品、毒贓罪

根據《決定》第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窩藏毒品、毒贓罪,是指明知是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而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的行為。

實踐中,我們需要區分清楚究竟行為人窩藏的是毒品還是毒贓,對窩藏毒品與毒贓的處罰是不一樣的。從上文的介紹中,我們可以知道在我國窩藏毒品的,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十年有期徒刑,而最低的處罰也是管制。具體量刑,還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實際情況決定。本站為你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