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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怎麼量刑

毒品辯護 閱讀(5.49K)

刑法第349條規定,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犯罪所得的財物的,應予立案追訴,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三到十年有期徒刑。
1、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犯罪所得的財物價值達到5萬元以上的;
2、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犯罪所得毒品達到數量大標準的;
3、為多人或多次為他人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毒品犯罪所得的;
4、嚴重妨害司法機關對該犯罪分子事實的多犯罪進行追究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節。
不具有情節嚴重的情形,歸案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於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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