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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進看守所要關多久才放出來?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76W)

進看守所嫌疑人是否認罪,證據材料是否充分,涉案人數都會有所影響。有的案件簡單的認罪的,採用速裁程式,2-3個星期左右開庭,一個月內就判完了。如果沒有批捕就會被放出來。

第一次進看守所要關多久才放出來?

一、第一次進看守所要關多久才放出來?

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在37天之內被檢察院批捕了就要關押幾個月等法院判刑,判刑以後送到監獄服刑。在37天之內沒有批捕就會釋放。看守所是對罪犯和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看守所在押人員案件由公安機關負責偵辦,待其偵查完畢,呈交檢察院稽核、公訴,如果想了解案件進度,可以聘請律師介入案件。看守所關押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待開庭判決後,才能明確案件定性及相關人責任,在押人員也會有進一步的去向。看守所羈押期間只是等待開庭的一個過程。

二、具體情況

在看守所五六個月才會判刑。我國法律上對待判刑這一流程是比較謹慎的。在看守所期間,對待案件以及犯罪嫌疑人都會經過較多的程式。最開始就是需要了解真相,知道事情發生的起因、經過、結果,這些事的主要負責機構就是公安機關了。他們去偵查,破案肯定是需要時間的,一般可以在2個月內結束,實在是能力有限,或者牽扯過多,可以根據情況變動,可以報告給上級,就多點時間,去查清楚事實真相。事件的真相知道了,就可以去審查起訴了,這個就需要交給檢察院。

時間一般為1個月,他們主要是再次確認事實的真相,對需要對事件負責的人進行進行一個總結,分清楚哪些人是受害者,哪些人是造成傷害的人,也就是犯人。這個就和檢查作業一樣,檢查一遍,再複查一遍,當然,對兩個機關而言,肯定不是一遍的事,而是反覆的去審查,因為這關係到一個人或者多個人的命運。情況理清楚了,犯事的程度也知道了,就需要人民法院去判決了。

時間在1個月到2個月。有人會覺得判決的或者起訴的時間太長了,事實上,每天都有事件發生,不可能一個月裡面只起訴一個人,只是事情有輕重緩急,而且三個月是最後期限,也就是說最遲3個月就會結案。這三個流程時間加起來大概就是五六個月了。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

第二百七十五條

基層人民檢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屬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在依照本規則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延長二個月。省級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的案件,屬於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決定延長二個月。

犯罪分子只要存在犯罪事實的,那麼就需要按照司法審理程式來進行司法判決處理,而對於相關情況的認定和處理標準,則應當嚴格對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對於拘留的相關情況認定,必須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