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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了看守所一般多久審判?

辦案流程 閱讀(8.25K)

一、進了看守所一般多久審判?

進了看守所一般多久審判?

進了看守所一般多久審判需要根據具體的審理情況來進行判斷的,畢竟到審判階段的話是需要經過偵查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的。打架鬥毆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根據《刑事訴訟法》89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也就說,一般情況下,刑事拘留不超過 14天。同時,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即在特殊情況下,刑事拘留期限可以延長到37天。

二、刑事拘留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第163條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三、打架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打架鬥毆可以在多種情況下構成刑事案件,列舉幾種:

1、打架致使被害人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2、無事生非毆打打人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3、聚焦多人打架鬥毆的構成聚眾鬥毆罪。

在我們國家,打架鬥毆是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的.比如說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後果,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具體的應當是以法院審理為準的,所以在因為打架鬥毆被拘留之後到具體的開庭可能會有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