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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衛過當可以免除處罰嗎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1.83W)

一、防衛過當可以免除處罰嗎

防衛過當可以免除處罰嗎

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獨立的罪名,對防衛過當應根據防衛人主觀上的罪過形式及客觀上造成的具體危害結果來確定罪名。防衛過當致人重傷的涉嫌(間接)故意傷害罪和過失重傷罪,依法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防衛過當之所以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因為:

(1)從主觀上看,防衛人具有保護國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的防衛動機,雖然對於過當行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罪過,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觀惡性要小得多。

(2)從客觀上看,在防衛過當的全部損害結果中,由於存在正當防衛的前提,所以這種損害結果實際上可以分解為兩部分:

一是應有的損害,二是不應有的損害。

防衛過當只對其不應有的危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而不對全部損害結果承擔刑事責任。以上就是我國刑法明文規定防衛過當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主觀和客觀的根據,這一規定是罪刑均衡的基本原則的體現。

二、防衛過當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刑法第20條第2款的規定,防衛過當是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防衛過當的前提是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過當又不同於正當防衛。

1、在客觀上具有防衛過當的行為,並對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損害。在主觀上對其過當結果具有罪過,這是防衛過當應負刑事責任的根據。

2、防衛過當的客體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權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護的生命權和健康權。防衛過當的客觀方面是防衛行為明顯超過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須的限度,並且造成了重大損害。

3、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的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就是說,防衛過當所構成的犯罪中,有已滿16週歲的和已滿14週歲的犯罪主體

防衛過當的主觀方面是防衛人對過當結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過於自信的態度。防衛過當是一種應負刑事責任的行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樣,要求防衛人在主觀上具有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