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省搶奪罪量刑標準對數額較大的量刑依據是什麼?
安徽省搶奪罪量刑標準對數額較大規定的量刑依據是,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第一個量刑幅度
搶奪公私財物達到“數額較大”起點或者兩年內三次搶奪的,或者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刑罰量:
(1)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2)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增加一個月至二個月刑期;
(3)每增加輕傷一人,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二、搶奪罪從重處罰的情節有哪些?
(1)曾因搶劫、搶奪或者聚眾哄搶受過刑事處罰的;
(2)一年內曾因搶奪或者哄搶受過行政處罰的;
(3)一年內搶奪三次以上的;
(4)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搶奪的;
(5)組織、控制未成年人搶奪的;
(6)搶奪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婦、攜帶嬰幼兒的人、殘疾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7)在醫院搶奪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
(8)搶奪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
(9)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搶奪的;
(10)導致他人輕傷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事實上,現在各地方人民法院也都在通過相應的法律制度約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我國法律制度中對於搶奪罪規定了好幾個不同的量刑幅度,法院在量刑的時候除了要考慮犯罪嫌疑人搶奪的數額,也要考慮犯罪情節,法院量刑應該遵從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