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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數額較大退還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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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數額較大退還應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基礎上減輕處罰。侵佔罪是指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犯侵佔罪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若退還財物,可以減輕或從輕處罰,侵佔罪數額較大退還應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基礎上減輕處罰。

侵佔罪數額較大退還怎麼量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犯罪情節較輕,適用單處罰金不致再危害社會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單處罰金:

(一)偶犯或者初犯;

(二)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

(三)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的;

(四)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的;

(五)被脅迫參加犯罪的;

(六)全部退贓並有悔罪表現的;

(七)其他可以依法單處罰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