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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3年有沒有可能上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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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3年有沒有可能上訴緩刑?

判3年有沒有可能上訴緩刑?

不能的。不過要是上訴的話,二審法院可以改判,可能判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一年。這個需要看具體案情的。

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了判緩刑的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群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緩刑期間可以去外地嗎?

在緩刑期間,如果有事要去外地,要經過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可以外出做事,但必須跟戶籍地或現住地的社群民警備案,每月必須主動與社群民警聯絡一次,如實報告本人近期生活與工作情況。需要遷居的,要提出申請,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才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外出經商,也需事先經縣公安機關允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

三、緩刑的司法解釋是什麼?

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在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緩刑,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如果在該期限內遵守了一定的條件,所判刑罰就不再執行,否則,仍然要執行所判刑罰。

緩刑是對於犯罪人先定罪暫時不執行的處罰,申請緩刑有一定的條件,比如犯罪人犯罪情節輕微的,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期間要去外地的話必須要得到當地相關機關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