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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經濟類判3年能緩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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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經濟類判3年能緩刑嗎?

對於經濟類判3年能緩刑嗎?

對於經濟類判三年的是可以符合申請緩刑的條件,但前提也要看實際的情況;

根據我國《刑法》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物件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物件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物件。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認為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根本條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不予關押不至於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較深,有再犯之虞,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累犯不能適用緩刑。

二、緩刑考驗期內需遵守哪些規定?

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是指遵守國家法律、國務院行政法規,自覺服從公安機關、所在單位以及基層組織和廣大群眾的監督。

2.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是指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如報告自己的思想、改造和遵紀守法情況等。

3.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不經批准,不得離開所在地域外出醫病、探親等。

4.需要遷居的,要提出申請,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才可以辦理遷出登記。外出經商,也需事先經縣公安機關允許。未經批准不得擅自離開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

綜合上面所說的,緩刑只適用於情節比較輕,而且犯罪的刑期一年在三年以下或者是剛好三年的,這樣才可以申請;因此,對於犯罪人員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就一定要符合條件的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於在暫緩的期間也是不能再犯任何的罪行,不然就會被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