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刑事處罰辯護>

開設賭場罪累犯怎麼判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33W)

看具體情況定。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具體怎麼判要看具體案情。

開設賭場罪累犯怎麼判

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或者釋放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