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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的幫助犯如何處罰?

無罪辯護 閱讀(1.59W)

一、未遂的幫助犯如何處罰?

未遂的幫助犯如何處罰?

未遂的幫助犯的處罰方式是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而幫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屬於從犯,如果犯罪未遂的,從犯可能會免於處罰。

脅從犯的一般刑事責任原則,對於脅從犯的刑事責任,我國刑法第28條明確規定“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至於對具體案件中的脅從犯是適用減輕處罰還是適用免除處罰,應根據犯罪人受脅迫的程度、被脅迫所實施的犯罪的性質以及其行為對危害結果所起的作用的大小等情況決定。一般而言,脅從犯在受到損害生命權的威脅之下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免除其刑事責任,因為生命權是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之外最為重要的權利,這裡的生命權包括脅從犯本人及其他人的生命權。

二、相關法律規定內容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三條 【犯罪未遂】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對於幫助犯,應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就以從犯論處;如果被脅迫實施幫助行為,並在共同犯罪中起較小作用,則應以脅從犯論處。這種從犯的犯罪行為通常表現為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標、檢視犯罪地點、排除犯罪障礙以及事前通謀答應事後隱匿罪犯、消滅罪跡、窩藏贓物來幫助實施犯罪等情況。

我們國家有共同犯罪,對於共同犯罪的話,需要區分主犯,還是從犯主犯,相對應來說的話,處罰的程度肯定是會嚴重一點,而對於從犯來說的話處罰比較輕微,但不管哪一種犯罪行為都是需要受到一定刑事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