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無罪辯護>

犯罪準備階段有犯罪中止嗎?

無罪辯護 閱讀(2.5W)

一、犯罪準備階段有犯罪中止嗎?

犯罪準備階段有犯罪中止嗎?

預備階段有犯罪中止。犯罪預備階段的中止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

1、犯罪預備的中止即停止預備犯罪,犯罪人不再繼續為實行犯罪做準備。

2、犯罪預備階段進行到犯罪實行階段的中止,即沒有按照預備的犯罪形式繼續實施犯罪。

當出現了這兩種情形之一的時候均可以認定為犯罪中止。犯罪預備的中止標誌著犯罪人實行對應犯罪的犯意消滅,但是犯罪人並不當然停止犯罪,在一種犯罪預備階段發生犯罪中止後,可能又會發生另一種犯罪預備。

二、犯罪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中止犯罪的決意。行為人在客觀上能夠繼續犯罪和實現犯罪結果的情況下,自動作出的不繼續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結果的選擇。行為人明確認識到自己能夠繼續犯罪或實現犯罪結果;中止行為的實施是行為人自動作出的選擇。中止犯罪的決意必須是完全的、無條件的、徹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條件的或暫時的。中止犯罪的主觀原因,有的是懼怕受到刑罰的懲罰;有的是由於他人的勸說而改變了原來的犯罪意圖;有的是良心發現,幡然悔悟,改變了自己的犯罪意圖;有的則是出於對被害人的憐憫,轉而防止犯罪結果的出現。犯罪中止的主觀原因,不影響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中止犯罪的行為。

(1)中止行為是停止犯罪的行為,是使正在進行的犯罪中斷的行為。

(2)中止行為既可以作為的形式實施,也可以不作為的形式實施。

(3)中止行為以不發生犯罪結果為成立條件,但這種結果,是行為人主觀追求的和行為所必然導致的結果。

3、犯罪中止必須發生在犯罪過程中,而不能是發生在犯罪過程之外。這裡的犯罪過程,包括預備犯罪的過程、實行犯罪的過程與犯罪結果發生的過程。不在這些過程之內實施的行為,不屬於犯罪中止行為。

4、犯罪中止必須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結果。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實施之前,往往有一個準備的過程,犯罪準備中如果放棄犯罪,應當視為中止,這和之後的處罰關係很大,對中止犯,從輕或者免於處罰。犯罪中止在主觀上應當是當事人主動放棄,如因為外界因素干擾被迫放棄的,視為犯罪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