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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多少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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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多少算犯罪

即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受賄行為,但此時也不代表就一定會構成犯罪,還需要看實際受賄的數額是否達到了規定的標準才行。那究竟法律中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多少算犯罪呢?對此,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多少算犯罪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

(一)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其他較重情節”,應予立案,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二)數額在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屬於“數額巨大”,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嚴重情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數額在3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數額在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上述三種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如何認定是否構成受賄罪

1、行為人受賄的數額是否達到5幹元。受賄的數額達到5千元的,構成受賄罪;而對於受賄的數額尚未達到5千元,情節較輕,一般應視為一般違法行為,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2、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的,不論是否為他人謀取利益,均可構成受賄罪。我國《刑法》規定,索賄的,從重處罰。

3、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同時具有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才能構成受賄罪。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正當,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是否實現,不影響受賄罪的成立。

4、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5、在一定情況下,國家工作人員的親屬,可以成為受賄罪的共犯,而無論該親屬本身是否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閱讀了上文之後,相信大家也知道通常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多少算犯罪了吧。一般情況下數額達到了5000元的,那就可以定罪處罰。不過有些時候雖然數額不滿5000元,但具體的受賄情節比較嚴重,那也是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這點還請大家注意。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