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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多久?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1.49W)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多久?

我們在一些企業或者是一些個人,通過職務之便涉及到一些受賄的行為會被視為違法的行為。比如說一些單位涉及到一些對公等業務,受賄業務單位的一些回扣或者是直接的錢款,造成的一種損失。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多久?這個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情節嚴重的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刑法。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多久?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如何認定?

根據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10條規定,索取或收受賄賂數額較大的標準為5000元以上。另根據《刑法》163條第2款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用的,應以受賄行為論處。但是,對於缺少下列構成要素之一的,則不能認定為本罪的受賄行為:

(1)必須是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單位如果違反規定收受了回扣、手續費,則不能以本罪行為論處;

(2)必須是在經濟往來活動中,倘若不是在經濟往來活動中,如果工作之餘,沒有利用自己職務的便利為他人推銷產品、聯絡業務、購買物質,以酬謝費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的,則不能構成本罪;

(3)必須違反了國家有關規定,如屬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立從事諸如提供資訊、介紹業務、諮詢服務等專門機構的人員,按規定收取手續費的,不能以犯罪論處;

(4)必須收取了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這裡的各種名義,是指依規定不能收取的任何形式的費用;

(5)必須將已收受的費用歸個人所有,如果交給單位,則不構成本罪。

我們在實際的生活中,我們會存在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會讓我們的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我們在企業中上班,尤其是一些採購等崗位,會涉及到一些清廉的問題。這個根據涉事的金額的不同受到的處罰會有所不同,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