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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多少錢不算受賄罪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2.63W)

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多少錢不算受賄罪

對於受賄犯罪,其實也是要達到了規定的數額標準或者符合法定的情節,那麼才能按照刑事犯罪來進行處罰。從反面來講,如果沒有達到規定數額標準或者不符合法定的情節,自然也就不能認定為受賄罪。那麼究竟受賄多少錢不算受賄罪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受賄多少錢不算受賄罪

2016年4月18日起開始實施的《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貪汙、受賄罪的相關量刑數額作出了進一步的規定。

1、受賄罪數額較大標準,30000元-200000元

2、受賄罪數額巨大標準,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標準,3000000元以上

二、受賄罪情節認定標準

1、較重情節:

貪汙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同時具有以下情節,

(1)貪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4)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

(5)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6)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受賄數額在10000元以上不滿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多次索賄的;

(2)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3)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2、嚴重情節:

貪汙數額在10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

受賄數額在100000元以上不滿2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的

3、特別嚴重情節:

貪汙數額在15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

受賄數額在1500000元以上不滿3000000元,具有上述規定的三種情形之一的

從最新司法解釋中的規定來看,在國家工作人員有受賄行為的時候,如果此時的數額沒有達到3萬元的話,那一般都是不能認定為受賄罪。不過如果受賄數額在1萬元到3萬元之間,但同時具有上述情節,則也是可以認定為受賄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