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貪汙受賄辯護>

員工行賄企業法人付什麼責任?

貪汙受賄辯護 閱讀(7.46K)

員工行賄企業法人付什麼責任?

一、員工行賄企業法人付什麼責任?

員工行賄企業法人付刑事責任,當然前提必須是這種行賄行為,它是屬於我們國家單位集體的犯罪行為,賄數額在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1、向3人以上行賄的;

2、將違法所得用於行賄的;

3、通過行賄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4、向負有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實施非法活動的;

5、向司法工作人員行賄,影響司法公正的;

6、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嚴重”,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行賄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

2、行賄數額在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嚴重的情節。

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造成經濟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屬於“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行賄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2、行賄數額在25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並具有上述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3、其他特別嚴重的情節。

二)受賄量刑標準

1、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其他較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或貪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3、貪汙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或貪汙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現在已經不存在著連帶這樣的一種罪名的,但是還需要明白的是,有一些它是屬於單位集體型別的犯罪,因此企業內部的法定代表人他們是需要對外承擔出一定的刑事責任的,比如說很多的行賄型別的罪名就是由法定代表人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