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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打架鬥毆腦部受傷 | 企業承擔什麼責任?

治安管理 閱讀(1.75W)

我們都知道在我們的生活中,只要是在工作期間受的傷都會被認為是工傷,可以得到公司的賠償,那如果是員工與員工之間發生口角或者打架,把一方打受傷了,那公司會不會認為這是工傷,那就來了解一下員工打架鬥毆腦部受傷,企業承擔什麼責任?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員工打架鬥毆腦部受傷,企業承擔什麼責任?

一、員工打架鬥毆腦部受傷,企業承擔什麼責任?

國務院令第375號《工傷保險條例》是目前我們國家調整關於工傷法律關係的行政法規,可以說是處理工傷糾紛的最權威的法律依據。因此,是不是工傷,《工傷保險條例》說了算。我們首先看條例中關於工傷認定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從條例的規定來看,因打架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2)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

(3)還必須滿足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即: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從上述的規定來看,員工在上班時間打架不一定全是工傷,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傷,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一)、應該認定為工傷的:

(1)必須是在工作時間和場所內;

(2)必須是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

(3)不符合條例第十六之規定。

(二)、不應該認定為工傷的:

首先,是否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很容易認定的,不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打架受傷肯定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其次,是否為因履行職責在實務中有爭議。其實關鍵是看雙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與被害人的本職工作有關係,因為每個員工在單位上班都有明確的工作內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內容無關,當然打架受傷就不能認定為工傷。如,因雙方平時的個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報復而引起的打架致傷殘等,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

再次,如果受害人的行為有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也不能認定為工傷。如,酒店的女員工在上班期間為客人提供性服務,被客人殺害,能否認定為工傷呢?毫無疑問是不能的。一方面其提供的性服務不是其本職工作,另一方面其提供性服務的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

這裡我要特別說明的是,十六條中規定有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情形是針對受傷者而言的,與加害人的行為是否為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是沒有關係的。

另外,因打架而受傷的員工的行為是否違反單位的合法規章制度,與員工是否被認定為工傷沒有關係。員工違反單位的合法規章制度,單位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給予受傷員工懲罰,但不影響受傷員工的工傷認定。

責任承擔

(三)、如果員工因打架受傷不符合工傷的條件,則受傷員工的醫療費用、誤工損失等其他費用應該按照民事侵權的有關規定處理,即使加害人構成犯罪,受害人也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受害人即使有醫療保險也不能享受相關待遇)。

綜合上面所說的,員工打架鬥毆腦部受傷,企業承擔什麼責任?如果員工與員工之間打架跟工作有著直接的關係的話,企業有可能會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如果是與工作無關而是私事的話,這就不關企業任何事情了,這就會屬於自己私人的問題,所以大家還是要在做什麼事情的時候不要太沖動,如果發生的意外的話,都會後悔莫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