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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審怎麼辦

取保候審 閱讀(6.51K)

檢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審,說明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則不能辦理取保候審。只能等待再次開庭審判。只有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才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相關法律規定,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採取取保候審的措施。

檢察院不同意取保候審怎麼辦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